佯裝要買泰達幣…桃園4煞強擄賣家 開山刀抵脖搶20萬
桃園一名25歲王姓男子去年佯裝欲購買泰達幣,夥同3名友人約出張姓男子交易,將人強擄上車並以開山刀等抵脖恐嚇,強盜其放在口袋裡的20萬現金。檢方近日依涉犯攜帶兇器結夥三人以上強盗取財、非法剝奪他人行動自由及傷害等罪嫌起訴4人。
檢方調查,王姓男子日前以通訊軟體Telegram暱稱「湯米·謝爾米」向張姓男子佯稱欲購買虛擬貨幣泰達幣,竟夥同24歲祝姓、24歲林姓及24歲曾姓友人,4人於去年1月3日下午4點多由祝男準備榔頭、短刀,林男準備8疊玩具假鈔、開山刀並交付曾男一把短刀,再由林男駕駛不知情友人租用的小客車,一群人前往桃園市中壢區一處約定交易地點。
對此張男搭著浦姓友人的車抵達約定點,要與王男一夥人交易,坐在右後座的曾男先是下車佯裝欲與張男交易,等到張男走到車子旁探頭望進車內,曾男隨即將張男推進車內後排座位,一群人隨即駕車加速逃逸,張男在車內遭開山抵住脖子,遭恐嚇「把錢交出來,不然我拿刀捅死你」等。
對此張男不斷在車內掙扎極力抵抗,導致左手多處撕裂傷,隨後車上4人趁張男無法抗拒之際,強盜其放在牛仔褲左右口袋內的現金新台幣20萬元。過程中浦男見狀開車緊追林男車輛,途中張男趁機跳車,但浦男不知情,仍持續追趕並發生多次碰撞,王男一夥因車輛受損隨即逃下車逃逸,隨後浦男則報警處理。
檢方認為,王男等4人分工共同將張男強拉進小客車,持榔頭、開山刀、金色刀柄短刀壓制張男,涉犯刑法攜帶兇器結夥三人以上強盗取財罪嫌,並且非法剝奪張男行動自由,恫嚇「把錢交出來,不然我拿刀捅死你」、「給你死」等語,同時涉犯非法剝奪他人行動自由、傷害、恐嚇、強制等罪,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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