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撒釘怪客為慣犯 警尾隨蒐證「當場逮人」建請檢方聲押
陳姓男子今年數次涉嫌在高雄小港、林園區車道投擲玻璃瓶及撒鐵釘,危害民眾行車安全;警方今天在林園區尾隨蒐證逮捕沿路撒鐵釘的陳男,將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嫌送檢並建請檢方聲押。
高雄市警察局林園分局發布新聞稿指出,53歲陳男因不明原因分別在4月29日、5月3日、5月7日晚間在高雄小港區中山四路與民益路口南下慢車道,騎乘機車朝路段快車道投擲玻璃瓶,被逮後遭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4款,移請高雄地方法院裁處。
警方5月30日再獲報有人騎機車在小港區沿海路段沿途丟擲鐵釘,經查發現疑似又是陳男所為,8月31日依公共危險罪嫌將陳男函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警方指出,10月6日下午2時20分許再有民眾發現小港區沿海路段有人騎機車沿路丟鐵釘,警方組成專案小組鎖定陳男,並在今天中午12時40分許尾隨陳男蒐證,在林園區石化三路、文賢南路與沿海路三段路口均發現陳男有明確撒釘犯行。
警方隨即將陳男攔下,依涉犯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以現行犯將其逮捕及查扣相關證物,後續將同步彙整相關事證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聲請預防性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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