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誇張!台中大執法 當警面前公車司機「闖紅燈」下場曝
台中日前發生東海女大生遭公車撞死事故,市長盧秀燕下令公車大執法無限期執行。台中市警局霧峰分局今天說,警方在大里、霧峰區實施鐵腕公車大執法,沒想到還是有公車司機惡性重大違規,12天共取締15件違規,其中最誇張的是1公車行經大里區中興路一段時,當著警方面前眼前闖紅燈,讓警方當場傻眼,最後警方追上前攔停告發。
台中市交通局說,針對闖紅燈或違規左轉的司機,除警方告發外,若是累犯更將祭以吊扣或吊銷駕照處分,無法再開車上路,市府也會要求業者將違規司機調回公司加強教育訓練,若再不改善會予以記點,將影響業者續路權申請,或營運損失補助。
霧峰警分局統計,霧峰警分局9月25日至本月6日公車大執法12天,共取締15件違規,其中包括闖紅燈3件、轉彎或變換車道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8件,以及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4件。
霧峰警分局成功派出所所長許志弘說明,警方公車大執法,沒想到還是有公車司機以身試法。成功派出所員警在本月2日1天內就取締2件公車駕駛惡性重大違規,廖姓公車司機在當天上午10時許開車行經中興路一段大里圖書館前,在員警眼前闖紅燈;阮姓公車司機當天傍晚行經大里區塗城路駛於道路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警方見狀後都立即攔停違規公車並告發。
警方說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以及同條例第45條第1項第3款,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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