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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丟3千元片酬被拾獲 員警竟要她背出「鈔票流水號」才給領
網紅張簡憶珊日前遺失拍片片酬,被民眾拾獲送至鼓山派出所招領,她去電欲領回失物,員警卻要求提供鈔票流水編號,令她傻眼,事後成功拿回,她將過程貼上臉書,「是只有我沒在背錢的流水編號嗎?」鼓山警分局調查後,認為員警確有違失,將予以行政處分。
張簡憶珊日前幫高雄市交通局拍攝宣導短片,返家時遺失片酬,信封內有3000元,後來放著片酬的信封被撿到鼓山派出所,她打給派出所詢問有撿到信封,員警回她「有」,她形容派出所便開始「考試」,問她金額多少?在哪裡掉的?信封顏色?她如實回答通通正確。
結果員警卻說這些不足以佐證這個信封是她的,因為不是重大刑案,沒辦法調監視器,便要求她請提供鈔票上的流水編號,否則無法讓她領回。
張簡憶珊聽到傻眼,一度懷疑「是只有我沒在背錢的流水編號嗎?」,她將過程貼上臉書,所幸她還有留存照片,有照片的證明才成功取回裝有片酬的信封。
拿回片酬後,張簡憶珊另在自己的臉書上Po文表示,上次派出所離譜事件,公道終於出現了,「希望我是全台首例,過去沒有,未來也不會再有」,另也感謝分局協助,讓她取回片酬。
鼓山警方事後檢討,認為該名員警於電話中與民眾應對上確有違失,將依予以行政處分,並加強教育員警執勤態度與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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