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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天騎車上國道追風 男國3香山摔車結束40公里旅程
20歲越南籍陳姓男子前天趁颱風天四處無人,竟騎摩托車從楊梅上國道1號一路驅車南下「追風」,途中又轉國道3號,最後在香山交流道摔車才遭警方帶回,整路騎了40公里。警方表示,除了開罰外,再視情節依公共危險罪函送法辦。
有網友在臉書「竹北人有事嗎」貼出國道監視器畫面,只見颱風天高速公路上沒幾輛車,陳男的藍色摩托車格外搶眼,而陳男騎車奔馳在國道上,不斷在內線、外線切換,相當危險,國道警方接獲報案,也派員出動跟在陳男後方。
國道警方在國道1號南向84公里指示陳男路肩靠邊停車,但陳男不予理會,還繼續在車道間任意行駛,甚至騎上五楊高架橋,一路南下到了新竹系統,接著又轉切國道3號,最後在香山交流道出口處自撞路緣摔車,結束他在國道長征40公里的行程。
整起畫面也引起網友熱議,紛紛留言:「太棒了,結局沒失望」、「現場目擊他騎的爆快,我開100被他很甩,最後這台車倒臥在香山交流道,員警還扶他跟他的車,與高速公路上的追風相比,頗狼狽」、「騎士是越南人,我在現場,語言不通還急扣越南籍翻譯」、「最後摔車喔?摔得好啊」。
國道警方表示,陳姓男子酒測值為0,自述要去找朋友,跟著導航走但疑因不熟路況誤上國道。由於陳男騎車行駛高速公路、無照駕駛、不服稽查及危險駕駛,除已依規定製單舉發,並將檢視相關事證是否涉及公共危險罪再依法送辦。
警方提醒,用路人應遵守標誌標線指示行駛,機車騎士誤闖國道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規定處駕駛人3000元以上至6000 元以下罰鍰。若有危險駕駛之行為,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處駕駛人6000 元以上至3萬6000 元以下罰鍰,並吊扣牌照6個月,如致生往來之危險,將依公共危險罪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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