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衰!騎車上班「自摔」全勤飛了 為請傷假報案竟吃千元罰單
新北市一民眾日前騎車上班途中自摔,未造成他人財損或影響交通,但因受傷需向公司請假就醫,公司要求報案文件證明申請職災,民眾因此向樹林柑園派出所報案,反被員警開最高可罰3千元的罰單,民眾於臉書社團抱怨不知是警察缺業績還是政府缺錢,認為法律不外乎人情,自己摔車受傷沒全勤、看醫生要花錢,還要被開單讓人心涼,警分局表示依規定製單,議員林金結則要求警分局加強教育。
新北市大小車輛共337萬輛,車禍天天發生,新北一民眾日前在臉書社團表示,本月16日上班途中自摔,當下只有自己擦挫傷,沒有其他人財損、傷亡及塞車,事發當下收拾東西就回家跟公司請假,公司告知申請職災要報案三聯單,因此先前往診所看診擦藥後,再去樹林柑園派出所報案,但員警卻依道交條例開立罰單。
民眾不滿自摔未影響他人,還要被開罰單因此表示將進行申訴,也要臉書抱怨不知是警員缺業績還是政府缺錢,認為法律不外乎人情,自摔因此請假少一天工資,全勤獎金也沒了,還要花錢看醫生,更被員警開罰單,表示「真讓人心涼」。
民眾被員警開出違反道交條例62條1項「駕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意即騎車自摔當下應通報110,但該民眾因未影響他人自行離去,因此違反上述法條,依法可開罰一千至三千元。其他員警私下也表示,其實這情況沒有必要一定要開62條1項這條。
新北市議員林金結表示,警察是執法者角色,依法開單當然是按程序辦理,但法院在判決過程中,也會斟酌當事人是否自首、認罪等情由予以減輕其刑。這件事情民眾自摔已經夠悶,也並未影響他人,只是因為公司請假需要文件證明車禍時間、地點因此向警方報案,卻被警察開單當然很無奈。
林金結說,警察是人民的保母,應該是協助、保護人民,但民眾因請假原因去報案反而被開罰單,認為警員應該考量事發過程有沒有影響別人,報案的動機為何再考慮是否開單,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不夠通情達理,有執法過當疑慮,要求警分局需加強教育,執法之外也要考慮民眾感受。
樹林警分局對此表示,依道交處罰條例「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民眾自摔交通事故情事,仍應通知警察機關到場處置,未通知可依道交條例論處。分局員警因此依上述規定製單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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