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竹筍別亂採!台中7旬翁山區採2大袋被辦竊盜罪
台中一名7旬老翁日前騎機車到太平區頭汴山區,以為產業道路旁的桂竹林是野生的、沒人管,於是採了2大袋的桂竹筍,準備離開時,被筍園地主撞見報警,員警到場後隨即逮捕,並起出2大袋的竹筍。老翁稱,以為是無主物才會想拿去市場販賣,不知道會觸法。警詢後,將老翁依竊盜罪嫌移送偵辦。
台中市警察局太平分局頭汴派出所警員廖晉賢、張家漢,日前清晨6點多接報,有人在自家竹筍園內偷採竹筍,到場後發現1名老翁正提著兩大袋竹筍走出竹林,上前盤查後並確認未經地主同意擅自到竹林裡偷採桂竹筍,隨即依法逮捕。
據了解,這名老翁獨自生活,靠打零工為生,經濟不寬裕,心想最近大雨過後,路旁野生竹筍長得好,且沒人管的,加上農曆7月有許多民俗節慶,竹筍的價錢好,一大袋約可賣到2000元,所以才會清晨騎車到上山,拿著鐮刀及麻布袋採竹筍,沒想到這片竹筍林竟是有主的。
太平分局分局長沈能成表示,護農專案為本分局勤務重點之一,雖桂竹筍為普遍的山林經濟作物,也是山區農民重要收入來源之一,不論種植在國有林地或私人土地內,均屬「有主物」,有時地主還特別在竹林外圍懸掛告示牌提醒,民眾切勿因為一時貪念,動手偷採,觸犯法律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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