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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開車掛假牌 中警告知罰鍰還涉刑法…他當場哭出來
台中市后里區葉姓男子因轎車逾期未驗車,牌照遭監理站註銷,他當臨時工仍需代步工具,上網買一面仿真的壓克力車牌、數字貼紙後,懸掛假車牌開車上路,警方查獲時告知要罰鍰還涉刑法,他知道事態嚴重當場哭說後悔。
大甲警分局后里分駐所警員高浩鈞日前巡邏時發現,停放路邊的轎車車牌號碼扁平、毫無立體感,趨前一看發現原來是用貼紙貼上去,再以電腦查詢車籍資料廠牌、顏色、款式均與該車不符,當場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移置保管,通知車主33歲葉姓男子到案說明。
葉男到案後表示,他幾年前從高雄到台中工作,因手頭拮据買一輛車齡超過10年的二手車代步,車齡10年以上的車輛需每年檢驗2次,他因為工作忙碌,沒去驗車致遭監理站逾檢註銷號牌。去年遇到警方路檢盤查車牌當場被查扣保管。
他另有多筆交通罰單未繳,為了能繼續開車到工地工作,才自作聰明上網買仿真的壓克力板和數字貼紙,製造假車牌再懸掛自己轎車,逃避警方開單處罰,當員警告訴葉男,他的行為已觸犯刑法偽造、使用特種文書罪嫌須移送法辦,他才知事態嚴重,不禁落淚後悔。
大甲分局長謝建國呼籲,車牌屬特種文書,私下製作、販售偽(變)造車牌,觸犯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最高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使用偽造車牌上路,觸犯刑法行使偽造文書罪,最高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3600元至1萬8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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