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警方永康「酒駕大執法」10天取締 26件17人移送法辦
台南市永康地區往來過境車輛多、警方常發現有人酒後駕車,7日起到昨天連續10天取締酒駕,共查獲26件,其中17件以公共危險移送法辦,9件行政裁罰。連10天「大執法」近年已少見。警方表示,這是為了「減少路人與暑假常上路的青少年遭酒駕危害」。
永康警分局交通組長葉敏旭表示,今年到現在已辦96場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取締酒駕已達554件,防制酒駕肇事交通事故方面,酒駕致死交通事故去年同期發生1件,今年「零發生」。酒駕致傷56件,也較去年59件減少3件,年度酒駕肇事傷亡案件下降7%,「顯見強力執法能有效防制酒駕肇事發生」。
永康分局指出,駕駛人在酒精催化下,容易影響行車判斷力、降低警覺性、延長對道路事件發生的反應時間,發生事故通常會造成重大傷亡,連10天專案取締交通大執法,不是宣示性執法,對酒後駕車絕對零容忍,民眾勿心存僥倖,要改變酒駕惡習。
永康分局長顏勤峰表示,酒駕在交通事故造成傷害很大,也是社會大眾關注議題,駕駛人酒後開車,除讓自己陷入危險駕駛,也影響其他用路人安全,酒精濃度愈高,肇事的機率也愈大,酒後切記請代駕或親友接送,千萬不可冒然駕駛車輛。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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