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耐哭鬧施暴5月大男嬰 高雄保母遭訴...檢求重刑
高雄市鼓山區王姓保母收托男嬰,4月間男嬰母親接回孩子,竟發現男嬰意識模糊,頭部受創嚴重,緊急送醫急救。檢方追查多月,查出王姓保母照顧嬰兒時因「深感不耐」,竟猛力搖晃男嬰,導致男嬰頭部撞擊硬物受傷,依違反妨害幼童發育、重傷害、傷害等罪嫌,起訴王姓保母。
高雄地檢署指出,王姓女子(50歲)從事保母職業,在高雄市鼓山區承租房子經營托嬰,今年3月4日,王姓保母受男嬰父母之託,日間代為照顧嬰兒,但1個多月後,4月10日下午,才5、6月大的男嬰哭鬧,王女深感不耐,竟猛力搖晃嬰兒,過程中,男嬰頭部撞擊堅硬物品,出現急性硬腦膜下出血合併顱骨骨折、雙眼視網膜出血,且因頭部受傷嚴重,肢體癱軟無力。
4月10日下午,男嬰母親去接嬰兒,發現男嬰意識模糊,趕緊送高醫急救後,仍需接受觀察及復建治療。
4月11日警方接獲兒虐事故報案,報請雄檢指揮偵辦,搜索王姓保母租處,帶回王女查辦。檢察官訊問後,認為王姓保母涉重傷害等罪嫌重大,除有串供滅證之虞,且所經營的托嬰所還有其他幼兒托育中,並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隔天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檢方指出,王姓保母身為專業保母,未能善待受托嬰兒,僅因男嬰哭鬧即對男嬰施加暴力,惡性重大,且造成男嬰肢體偏癱無力的結果,對將來生活及身心發展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依違反妨害幼童發育、重傷害、傷害等罪嫌起訴王姓保母,今天移審高雄地院,檢方並因她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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