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東岸商場爭議再攻防 市府要求無權占用遷出NET反駁
基隆市東岸商場產權爭議「確認所有權」案今天第三次開庭,原營運商主富服裝公司(NET)提起民事「確認所有權」訴訟,主張擁有東岸商場其出資增建的2到4樓所有權,市府今天反訴無權占用,要求NET依法遷出1樓商場;NET反駁指市府沒有讓讓大日享有優先續約權,以不正當手段違反OT契約在先,有權繼續營業。
今天法官針對「基隆市府與大日的OT契約內容」、「主富與大日(二房東)的租賃契約」相關爭執點的釐清,市府、大日、NET三方律師再攻防。
東岸商場重新招商案引發爭議,市府和原委託營運大日公司、協力廠商主富NET公司對簿公堂,多起官司訴訟中。其中大日訴請市府給付增建2至4樓拆抵租金的興建費用5000萬元,基隆地方法院6月宣判,駁回大日請求。
NET代理律師今指出,基隆市政府去年12月片面終止與大日的OT契約,依該契約,優先續約資格為營運績效良好,營運期間評分70分以上、屆滿前2年75分以上,大日都有達到,市府違約沒有續約,以不正當方法阻止條件成就。依民法認定,市府和大日OT契約仍存存,終止契約條件未成就,有權拒絕返還可繼續營業。
基隆市政府代理律師說明,大日與市府的OT契約112年12月終止,大日與主富的租賃合約也隨之終止,主富根本無權繼續占用。依促參法規定,大日資產總檢查結果,及近3年財務狀況,均不符合優先續約權,評分多少只是「得」申請續約,並不是市府一定得跟大日續約。
市府提起反訴主張,NET無權占有東岸1樓商場,要求NET盡早遷出,因追加的1樓商場占地1302坪,訴訟標價值達2億元,遠超過原訴訟標的價額;法官要求,市府須10日內補繳139萬元裁判費。
市府委任律師葉慶元庭訊後說,NET主張2至4樓是他們興建,但1樓根本不是他們蓋的,是市府財產,營運契約終止後,NET也承認租賃契約隨之終止,因此NET並無權繼續占有1樓商場營運,希望盡早依法遷出,把商場還給基隆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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