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曳引車台1線上演玩命關頭 警追4公里祭出7張罰單重罰
曳引車台1線上演玩命關頭!苗栗縣警方上月底在苑裡鎮苗140線攔檢1輛違規行駛禁行路段的曳引車,未料司機竟大踩油門加速逃逸,警方一路鳴笛尾隨4公里,直到台中市轄區時,顧及安全才放棄追緝;經蒐證今天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逕行舉發,共開出7張罰單,合計最高罰鍰達6萬4200元,駕照、牌照均吊扣6個月,並須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通霄分局指出,苑裡分駐所巡邏員警上月31日下午2點左右,在苗140縣道1.7公里處,發現1輛營業貨運曳引車行駛禁行路段,便當場實施攔檢,曳引車司機一開始停車假意配合,當員警告知違規事由並索取證件時,該名司機竟大踩油門加速逃逸。
警車當下鳴笛示警一路尾隨在後,沿途行經東西十六路、田心二十四路及台1線等路段。過程中,該輛曳引車甚至有連續蛇行、闖紅燈及逆向超車等危險駕駛行為,員警蒐證完備後考量安全性因素,最後在台中市幼獅工業區停止尾隨。
事後針對曳引車行駛禁行路段、拒檢逃逸、闖紅燈、逆向及危險駕駛等多項違規行為,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逕行舉發開出7張罰單,合計最高罰鍰達6萬4200元,駕照、牌照均吊扣六個月及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警方呼籲,員警執行交通稽查勤務並無針對性,依據客觀可見情形合理懷疑有違反交通規則之虞者,始會發動攔檢,請民眾遇警察攔檢時,應配合員警指揮及稽查,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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