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高雄騎士PO網稱險遭鬼轉機車擊落 網酸他也有這缺失
高雄市黃姓男子昨深夜騎機車行經前鎮區光華夜市,在廣西路口遇女子騎機車在路口迴轉,讓他險些撞上;黃事後將行車記錄器PO網,徵求他車提供女子車號,結果一群網友指黃騎車太快,得小心撞上三寶;警方指,女子行為違規,可處600元至1800元罰款。
臉書社團「高雄大小事」貼出一名黃姓男子貼文「協尋行車記錄器影像」,黃指出昨晚10時42分許,騎機車回家路上,行經光華夜市的廣西路與光華二路路口,被鬼轉車輛差點擊落,回家掉自己行車記錄器發現未錄到車牌,因此徵求剛好行經該路段有錄到對方車牌號碼者能提供。
不少網友看完影片後,質疑黃男當下車速也太快,有網友指,「開車、騎車都要有防禦駕駛的概念,今天若是一個行動緩慢的老人或衝出去跑跳的小朋友你就完了」、「雖然對方不對在先,但你的車速也很快呢」。
另有網友表示,「看你速度算蠻快,那邊晚上很多猴子、三寶出遊,自己小心慢慢騎會比較好 出了這段再加速也不遲」、「路上有很多三寶,自己騎車也要多注意車速,當心被三寶擊落」、「現在騎車三寶、過路三寶很多,開車不要太快」。
轄區前鎮警分局警方指出,經檢視影片,發現女子當下騎機車在路口不算迴轉,但仍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2款汽車駕駛人轉彎時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可處600元至1800元罰款。
警方指出,由於當事人並未報案,若有女騎士車號,將可依規定開罰。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