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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原火車站旁人行道違停2輪車 警方7個月已取締近6000件
豐原火車站東站旁人行道假日常有違規停放機車和電動自行車,警方今年至今已取締近6000件違停,其中電動自行車無車牌,警方無法當場告發,依法貼公告再會同清潔隊清除,警方提醒,豐原轉運中心內有600個機車停車位,豐原火車站周邊也有多處汽、機車收費停車場,民眾不要因小失大。
警方表示,目前是法令緩衝期間,未掛牌的微型電動二輪車違規停車,如行為人在場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1項4款直接開單,但行為人未在場因無車牌得逕行舉發,只能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1項1款,以障礙物清除,但依現行規定,障礙物清除前需張貼通知書,並給予行為人7天自行清除時間,屆時仍未清除改善,再會同清潔隊以廢棄物清除。
豐原火車站東站人行道每逢假日,民眾和外籍移工要搭火車時為圖方便,將微型電動二輪車、機車違停在人行道,豐原分局長林大為獲知後到場會勘,要求頂街派出所強力執法,並邀集相關單位現地會勘,只要解決停車問題,就能解決違停問題。
警方表示,豐原轉運中心內有600個機車停車位,在豐原火車站周邊設有多處汽、機車收費停車場,提供大眾在轉運站接駁公車、火車時,能利用。為維護行人正義,只要發現人行道違規停車,一定製單舉發,提醒違規民眾循合法的停車場或路邊停放車輛。
豐原警分局結合交通警察大隊與台中市政府交通局拖吊車強力執法,今年至今已舉發微型電動二輪車違規停車132件、機車違規停車5759件,另在上周日執法取締違規車輛時,意外查獲一名失聯移工,偵辦後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解送台中市專勤隊處置。
豐原警分局表示,假日會加強稽查取締,提醒民眾,豐原轉運中心內及豐原火車站周邊設有多處汽、機車收費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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