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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鄭文燦與詐團首腦桃色行挨告 林國春出庭:確有人目睹
去年間,流出疑似行政院前副院長鄭文燦開房間影片,新北市議員林國春另指控,鄭文燦曾赴澳門參與飲宴,遭鄭提告涉嫌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今傳喚林國春到庭,林國春說,有人向他表示,確實曾目睹鄭文燦、前鼎立集團總裁秦庠鈺及女性陪侍一起飲酒的畫面。
林國春說,2011年間鄭文燦赴澳門時,曾與秦庠鈺在澳門的酒店喝酒。有幾個秦的手下透過管道告訴他,雖然不變作證,但當時鄭的確在現場,相信陸續會有人願意作證。
林國春說,有一名澳門台商詳細說出那場酒餐敘花費及細節,且有看到鄭文燦、秦庠鈺及女性陪侍在一起喝酒,至於鄭帶女性進入房間一事,他則沒有現場看到。
林國春當時表示,他將自費送交鑑定影片真偽,讓真相大白。鄭文燦辦公室指出,林國春是為了選舉栽贓抹黑,已請律師提出告訴。
臉書粉絲專頁「Next逆襲」去年10月24日上傳影片,貼文稱「這又是?」當天又張貼照片,貼文指「又來新聞了」,影像中一名男子與一名女子同行、開房間及在汽車旁擁抱,網友影射影片中的男子是鄭文燦。
當時,鄭文燦委託律師向台北市中正一警分局報案,對版主提告妨害名譽,分局隔天報請北檢指揮偵辦,將1段影片、4張照片檔案送刑事局數位鑑識,警方數位鑑識結果為「無法判斷深偽可能」。據悉,刑事局使用兩套深偽技術鑑識軟體,一套檢測有深偽可能、一套檢測沒有深偽,官警研判影片及照片畫質過低,產生不一致的檢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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