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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林煉油廠氣爆釀里民圍廠 中油挨罰500萬喊冤吞敗
中油大林煉油廠第三重油脫硫工場,2022年10月27日深夜發生氣爆,廠區竄出大火,火勢耗時1個多小時才告撲滅,高雄市長陳其邁當時撂下重話「中油非常不應該」,並開罰500萬元,中油不服打行政訴訟,高高行審理後,認定中油有過失,市府開罰合理,判中油敗訴。
第三重油加氫脫硫工場氣爆時傳出爆炸巨響,居民惶恐不安,案發當天深夜就有鄰近居民聚集廠外,要求中油負起責任,甚至發起「全面圍廠」,當時市長陳其邁到場時,勒令中油停工,並由環保局祭出500萬元重罰。
中油雖於事發5個月後向附近里民提出第三方調查報告,確認事故現場發現有3個破裂處,研判應為管線破裂導致氣爆,並由煉製事業部高層當面向里民鞠躬道歉。
不過,中油高層一邊道歉,一邊卻認為市府開罰不合理,中油主張,此次事故是空汙法所稱的「故障」,依法應該免罰,提起行政訴訟希望高高行撤罰。高高行審理時,高雄市政府反駁中油說法,稱整起事故就是中油疏失,課以最重罰緩合乎規定。
高高行法官依據中油事故檢討報告,內容發現事故現場有Flare管線、中壓蒸氣管線、E-3004出口端集管箱下方等三處破裂,當時製程開爐以氫氣建壓,因Flare管線破裂導致氫氣外洩,從而引發氣爆。
依據報告破損分析結果,發現E-3004處的破裂有熔接瑕疵,且加勁板焊接形式與圖面要求不符,中油本應確保設施運作完善,卻因上述管理疏失,導致廠區發生火警,確實要負過失責任。
法官認定,該處熔接瑕疵是中油維護不良,若能加強管理,本就能避免意外發生,並不是空汙法所規範的「故障」免罰範圍,市府處分合理,判決中油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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