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阿婆騎電動四輪車撞傷人後「走了」 受傷婦求償45萬落空
高雄阿蓮區周姓婦人過馬路時,被一名騎乘電動四輪車的阿婆撞上,周女倒地後送醫,腳踝受傷胸部肋骨還有壓迫性骨折,阿婆被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周女也對阿婆求償45萬元賠償,不過案件剛移審法院,阿婆就辭世,刑事部分判決不受理,周女求償也被駁回。
判決指出,周女去年9月29日上午8時許,行走在阿蓮區第一市場附近路口時,正巧被一名慢速騎乘醫療用電動四輪車的阿婆撞上。
周女因腳踝受傷倒地,雖腳步僅受擦挫傷,但就醫後發現第十二胸椎楔狀壓迫性骨折,氣得對阿婆提告傷害。
檢方調查後,認為阿婆騎乘的電動四輪車依法應視同行人,應在人行道或靠邊行走,但阿婆卻貿然穿越路口,撞上前方的周女,認定阿婆有過失,偵結依過失傷害罪嫌將她起訴。
阿婆被起訴後,周女另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根據自己所受傷害,合計像阿婆提告索賠45萬元,不過阿婆起訴移審法院不久,今年6月9日就因故辭世,刑事部分最後判決不受理,因此周女民事求償也被判決駁回,無法獲得想要的賠償。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