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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線三警官出勤返程撞違規車癱瘓 公傷假將滿面臨1抉擇
高雄市警局二線三星柯姓警官,前年至橋頭地檢署開會返程時,撞上違規的楊姓男子轎車,柯男因頸椎受傷,四肢癱瘓,復健2年生活仍要靠他人幫忙。事故至今約2年,柯請公傷假持續復健,市警局持續關懷,期盼柯能早日康復。
依規定,公傷假可正常支薪,最多僅兩年,若期限已滿,則可申請留職停薪,最多也為2年;若因失能無法返回工作崗位,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規定,則由服務機關申辦命令退休。
前年10月26日上午11時許,柯姓警官剛結束橋頭地檢署檢警聯繫會議,騎車經高楠公路要返回高雄市警局,楊男當時正好從高楠公路台糖加油站離開,準備駛入車道時,剛打左轉燈號就直接「逆向」起駛,柯因閃避不及直接撞上楊男轎車的左車身,連人帶車倒地。
柯姓警官摔車後第四及第五頸椎創傷性骨折,四肢還有多處骨折,送醫急救後雖撿回一命,但全身上事嚴重,須長期使用呼吸器,加上四肢癱瘓,目前都只能臥床,生活都仰賴其他人照顧。
事後楊男與柯男達成和解,並一次給付1628萬元,剩餘60萬元則分20期付款,高雄高分院考量楊已和解,依過失重傷害罪判刑10月,緩刑3年。
案發當時柯姓警官才48歲,孩子還在就學,因出勤返隊途中撞擊違規車輛重傷,案發後市長陳其邁也趕赴醫院探視,並希望市民為柯警官集氣,祝福早日康復。
案發迄今,柯警官仍請公傷假,組長一職暫由同組警務員代理,柯則積極復健,市警局持續關懷,期盼柯能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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