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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歲老翁開小貨車撞死腳踏車女騎士 稱「以為過得去」過失致死罪起訴
76歲鄧姓老翁今年4月駕駛小貨車,行經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7段巷弄,見前方有自行車騎士,竟以為自己「過得去」,涉從後方撞上59歲李姓女子,女子倒地腦出血,車上瓶罐噴飛,送醫急救不治。士林地檢署偵結,依過失致死罪起訴鄧姓老翁。
起訴指出,4月14日18時,鄧翁開小貨車行經延平北路7段177巷,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沒有隨時採取必要措施,不慎擦撞前方腳踏車騎士李女,李女倒地後腦出血,送醫急救宣告不治。
監視器畫面顯示,肇事現場巷弄有停放車輛,但車輛無違規情事,李女騎腳踏車行經巷弄,鄧老翁則開小貨車從後方撞上,李女當場倒地,腳踏車上瓶罐噴飛,李女送醫後因腦出血等傷勢不治。76歲鄧姓老翁供稱,當時以為自己可以過得去,不會撞到腳踏車,才會往前開撞到腳踏車。檢方日前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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