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中港挾帶未稅菸想闖關 女警眼尖後車廂查獲香菸和加熱菸
一名港區從業人員開車經過台中港管制站要出港區,由於神色有異,女警盤查,在他後車廂發現載運多包未稅香菸和加熱菸。警方依違反菸酒管理法、加熱菸依違反菸害防制法罪嫌,分別移送台中市政府財政局及衛生局裁處。
台中港務警察總隊女警莊晏菱本月14日下午執行北突堤管制站勤務,發現郭姓男子開車出管制站時神色有異,請他配合開啟後車廂會同檢查,發現郭男竟載運50多包未稅香菸,及加熱菸的加熱器2組及菸柱40多包企圖出管制站。
女警當場查扣相關證據並請郭男到中隊配合調查,經警詢後,未稅紙菸依違反菸酒管理法、加熱菸依違反菸害防制法分別移送台中市政府財政局及衛生局裁處。
台中港務警察總隊呼籲,挾帶未稅香菸將違反海關緝私條例或菸酒管理法,挾帶類菸品(加熱菸、電子菸)將違反菸害防制法,台中港務警察總隊24小時嚴格執行管制站人車盤查勤務,切勿心存僥倖從事不法走私、偷渡等情事,以免觸法。
※ 提醒您:抽菸,有礙健康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