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狂飆國3橫跨4縣市 衝越警攔截點遭送辦
洪姓女子騎機車疑誤闖國道3號,從嘉義縣中埔鄉一路狂飆130公里到屏東縣東港鎮,橫跨4縣市,期間還衝越國道警察設下的攔截點,最終在大鵬灣出口處自動停靠,警方訊後送辦。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八公路警察大隊昨天下午1時55分獲報,國3南向302公里處(中埔)有1輛機車疑誤闖,立刻派4輛巡邏車攔查。
國道警察部署4車8人在國3南向340公里處、封閉車道設攔截點,但這輛機車利用車間縫隙衝越攔截點,持續往南狂飆,巡邏車只好尾隨及阻絕車流,避免發生事故。
這輛機車下午3時21分在國3南向末端大鵬灣出口處(東港)自行停靠路邊,警方隨即趨前盤查。
警方初步調查,44歲洪姓女子騎機車從國3中埔交流道進高速公路持續往南,未明確表達誤闖及拒絕接受攔查原因,也不願告知目的地,酒測值0。警方訊後舉發,且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偵辦。
國道警表示,機車駕駛人如果誤上國道,應立刻停靠路肩或避車彎,人員到護欄外安全地點後撥1968通報相關單位協助。
此外,普通重型機車違規行駛高速公路,處新台幣3000元到6000元罰鍰;肇事致人重傷者,吊扣駕駛執照3個月到6個月;肇事致人死亡者,吊銷駕照。如果沿途規避、拒絕停車受檢,依中華民國刑法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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