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時捷沒油卡國道拒拖吊!警再查出女駕駛謊報身分送辦
國道1號北上湖口路段12日晚間發生1輛保時捷停在中線車道,路過駕駛紛紛閃避險釀追撞,警方獲報到場赫然發現羅姓姊妹把車開到沒油才導致拋錨,過程中她們拒絕配合警方拖車,被依法開單取締外,昨約談羅姓姊妹到案,再查出開車的姊姊竟還謊報其妹身分簽單,全案今天依涉犯公共危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函送法辦。
據了解,家住新竹的羅姓女子(48歲),12日當晚10點左右駕駛保時捷凱燕休旅車搭載其妹出門,未注意低油量就上路,導致車輛在行經國1北上77公里處,直接在中線車道熄火,無法發動移置,羅女才打110報警求援。
未料,警方到場並冒雨喊來拖吊車要強制拖吊移車,羅女竟拒絕配合,以「這樣子會把我車拖壞」理由,堅持要警方送油來給她加,甚至還拿出手機比畫「我有打電話請你們送油啊,我有說要付錢給你們」,讓國道員警也當場爆氣「我們沒這個服務好不好,我們不是人民的狗。」
國道員警不斷要求女子配合拖車,並向她說明車子停在中線車道上,非常危險,所有員警及拖吊車人員都是冒著生命危險來幫她,沒想到羅女不領情,仍堅持拖吊車會弄壞她的愛車,還要求警方給1小時等人來送油,讓拖吊車人員也爆氣「沒有人在這裡等1小時的!這裡是高速公路上!」最後,羅女打電話叫友人前來送油,加油後才離開。
由於羅女離譜行徑涉犯公共危險罪,昨午警方約談羅姓姊妹及開車攜帶汽油到場的友人張男到案說明。車主羅女坦承是駕駛人,本身並無前科,但為何用冒用其妹身分並在告發單上簽名,她辯稱是一時緊張,錯報其妹年籍資料給員警舉發違規。
國道警方呼籲,民眾駕車前應先檢查5油3水及車輛狀況是否正常,行駛途中車輛有異狀時,應盡速將車輛停於路肩、避車彎或下交流道安全處所等候救援,發生缺水、缺電、缺燃料,及駕駛汽車發生故障不能行駛,不設法移置於無礙交通之處,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若造成行車往來危險者,將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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