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清除業者非法棄置廢棄物 不法獲利逾1.5億元
新竹縣某清除業者違規棄置近5萬立方公尺營建廢棄物遭環檢警合作查獲,不法利得逾1億5000餘萬元,日前已起訴相關犯罪嫌疑人及自然人12人及公司法人4家,同時查扣犯罪車輛及機具10部,聲請沒收犯罪所得1億5000餘萬元,並依法最高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
環境部環檢署北區環境中心今表示,環境部與新竹地檢署、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及新竹縣環保局組成專案小組,發現新竹某清除業者曾在2022年1月3日遭查獲將營建廢棄物非法掩埋在新竹縣寶山鄉雞油凸段山坡地,經移送新竹地檢署法辦。
同年7月該業者又將營建廢棄物非法掩埋在新竹縣寶山鄉雙林段及明湖段,今年1月再次發動搜索,發現該業者將收受含混凝土塊、廢磚塊、廢木材、廢塑膠及廢鋼筋等營建廢棄物,非法掩埋及棄置山坡,檢察官認其惡性重大,因此向新竹地方法院聲押獲准,並追查相關營建廢棄物產源。
北區環境中心指出,現場非法棄置及掩埋廢棄物量,透過科學工具及方法建立非法棄置地形模型,並比對棄置前地形測繪圖,藉以計算該業者非法棄置營建廢棄物量達4萬9000餘立方公尺,推估不法利得超過1億5千餘萬元,檢察官請法院應予沒收。
北區環境中心表示,經該署偵結,並於今年5月13日掛結起訴相關犯罪嫌疑人自然人12人及公司法人4家、查扣犯罪車輛及機具10部、聲請沒收犯罪所得1億5000餘萬元,並依法最高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
環境部呼籲,目前稽查人員除可透過發展成熟的科技工具進行追查外,環檢警體系也已建立完善全國結盟機制,業者勿再挑戰環檢警聯合查緝環保犯罪決心,否則一經查獲有廢清法46條的違法行為,除將面臨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責外,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並將追繳不法利得,同時要求其負起環境復原責任。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