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樹林神壇放火焚燒舊神像 消防隊射水告誡露天燃燒可罰錢
新北市樹林區柑園街某神壇前天晚上私自焚燒舊神像產生大量火煙,民眾以為發生火警立即報案,消防隊趕抵迅速撲滅火勢,並告誡行為違反空汙法、廢棄物清理法,最高可罰300萬元。
這處設在鐵皮廠房的神壇,前天晚上10時許在四周堆滿各類雜物的門前,私自焚燒舊神像,鄰居看見熊熊火光和濃煙,隨即向119通報發生火警。柑園消防分隊人車趕抵,迅速射水撲滅火勢。
神壇人員連忙解釋,因為舊神像年久斑駁已淘汰更新,所以在門前露天焚燒,並強調有備妥滅火器、派人看守。消防隊則告誡對方,私自焚燒廢棄物是違法行為,罰則很重,若不懂可請教環保局,且有延燒釀成火災的風險,切勿輕忽。
新北市消防局第五救災救護大隊提醒民眾,擅自露天焚燒廢棄物,可依空氣汙染防制法開罰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未符合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亦可處6千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引發火災更會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視災情損害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