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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河濱豪宅健身房廁所遭裝針孔 清潔工偷錄住戶如廁遭起訴
新北市三重區一處河濱豪宅的李姓清潔工,去年10月初利用職務之便,私下在社區健身房的廁所內,將針孔攝影機裝設在芳香劑盒內,偷錄住戶如廁畫面,後來隨即遭住戶發現報警。李男被捕後坦承犯案,新北地檢署依刑法去年新上路的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中,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將他起訴。
在新增的刑法28章之1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中,主要包含未經同意拍攝、強暴脅迫拍攝錄、未經同意散佈、以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製作關於他人不實之性影像,刑度最高3至7年,未遂犯亦罰之,例如李男涉犯的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檢警調查,去年10月7日上午9 時30分許,李男利用擔任清潔工的職務之便,將針孔攝影機置入芳香劑盒內,私下裝置在該社區健身房內廁所內,攝影機鏡頭對準馬桶,拍攝住戶如廁畫面。
李男才剛剛裝好針孔約1小時,就被一名警覺性相當高的住戶,發現廁所內的芳香劑盒有異,於是在上午10時30分報警,回到現場查扣該針孔攝影機後,果然發現自己先前如廁被偷錄的畫面。經採集針孔攝影機上的指紋和相關生物跡證,確定與李男相符,李男見無從狡賴於是伏首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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