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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異想天開變造發票 200元獎金落空還吃官司
桃園陳姓男子前年4月間某日傍晚持1張當年1-2月統一發票,前往離住處有2.5公里遠、位於觀光夜市附近的統一超商領取200元獎金,店員忙於招呼客人及結帳,沒仔細檢查就交給陳男200元獎金,後經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複查中獎發票時察覺有異函送法辦,桃園地檢署偵結,將陳男依詐欺取財、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嫌起訴。
起訴指出,48歲陳男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的詐欺取財、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犯意,在2022年4月15日下午5點45分前往超商領獎前,以塗改的方式,將民國111年1-2月份的統一發票原先的字軌號碼VN45066856的末三位數號碼,變造成可領取六獎200元的「516」,然後拿到統一超商桃行門市兌換該期的統一發票獎金。
沒想到陳男兌獎時,正逢下班、吃晚餐的尖峰期,店員忙得不可開交,疑似因此未仔細檢查陳男提供的是否真的是當期中獎發票,而交給陳200元的獎金,後遭國稅局查到,認為陳男所為足生損害財政部印刷廠管理統一發票獎金核發的正確性,並將他函送桃園地檢署。
檢方召開偵查庭時,陳男坦承前年4月15日傍晚時,拿著變造的統一發票去小7門市兌獎,並獲得獎金200元,不過遭國稅局查獲時,已將詐取所得的200獎金以匯款的方式還給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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