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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2機車事故釀1死 轎車主路口違停得知恐吃官司嚇傻
台南43歲王姓男子騎機車,昨晚7時沿東區仁和路147巷由北往南行經路口,與自由路一段由西往東行的21歲孫姓男子騎乘機車發生碰撞,雙方人車倒地,波及停放路旁的轎車,孫男躺在轎車旁,送醫搶救後不治,兩騎士均無酒駕,警方釐清肇責之際,轎車也違規停車,車主也可能被依涉過失致死罪送辦。
市警一分局指出,該事故發生於昨晚7時許,王男騎乘機車,沿仁和路147巷行駛至事故路口欲直行時,與自由路一段孫男騎乘機車發生碰撞,並波及停放路旁的轎車,孫男當場沒有呼吸心跳,經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
警方指出,雙方均無酒駕,後續相關肇事責任,正由警方調查釐清中。然而,車禍不久,遭波及轎車車主接到警方電話,要車主到現場確認車輛狀況。
然而,當時騎士已送醫,車主當下想拿出手機想拍下停車位置、車損照片,確保個人權益,但遭到警方制止,指死亡車禍不能拍照,車主很激動。尤其聽到可能因此被牽連其中,更是嚇的說不出話來。
警方表示,「十次車禍、九次快」汽機車駕駛人應依限速行駛,尤其行經無號誌路口,應減速慢行,另交岔路口10公尺內嚴禁違規停車,避免妨礙車輛進出及用路人安全,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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