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漏個資給徵信業者 三重偵查佐及業者5人聲押禁見獲准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林姓偵查佐,涉嫌洩漏民眾個資給自稱徵信業者,藉以威脅恐嚇被害人勒索封口費。前天新北地檢署指揮警政署政風室、新北市警局督察室、政風人員前往6處搜索,帶回林姓偵查佐及徵信業堵者等6人,昨晚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林等5人收押禁見;另何姓女子則諭令限制住居。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林姓偵查佐與徵信業者等5人,涉犯恐嚇取財罪、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之嫌疑重大,林姓徵信業者涉犯發起及操縱犯罪組織罪及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行賄罪、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范、陳、賴男涉犯參與犯罪組織罪之嫌疑重大;林姓偵查佐涉犯違生偵查佐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公務員登載不實事項於準公文書罪、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不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罪之嫌疑重大,且又林、范、陳、賴四人,與林姓偵查佐均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且有反覆實行恐嚇取財罪之虞,召開羈押庭後今早裁定5人均羈押禁止並接見、通信。
三重警分局俱查隊林姓偵查佐(31歲)於2013年畢業分發至三重警分局服務,2014年7月申請特困調回台南第一分局服務,隔年申請統調並於2016年7月回到三重分局,2019年10月支援三重分局偵查隊,去年7月考上偵查佐迄今,2020年6月他被內部檢舉,替徵信業者查個資,經內部自清調查無實證結案。
林姓偵查佐返回三重之後,工作表現平平,態度懶散,勤務不落實,偶有失聯不上班狀況,行事較獨來獨往,多次被分局記予處分,近期已回歸正軌,孰料,卻因洩漏個資給徵信業者,遭聲請羈押禁見,對此林員其他同事私下表示並不意外。
據了解,此案是因檢察官是在查案時,意外發現三重警分局林姓偵查佐涉嫌於2020年間洩漏個資給绰號「炫哥」徵信業者林姓男子等人,而炫哥與三重偵查隊基層員警、外勤派出所都有互動,不少員警和偵查佐與他一起吃過飯。
新北市警局表示,林姓偵查佐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今天立即予以「停職」處分,列為汰除對象,警局強調警方依法秉持「不輕枉、不庇縱、不掩飾、不護短」態度,從重追究涉案人員行政責任,展現決心以維警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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