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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男「只因這事」辱罵清潔隊員三字經 遭判賠1.2萬
桃園市環境清潔稽查大隊八德區中隊蘇姓隊員值勤時請邱姓男子自行將垃圾丟到垃圾車,未料卻遭辱罵三字經,蘇男不滿前往派出所報案提告。日前少年法庭開庭,法官要求邱男需賠償1萬2000元,並加強法治教育。環保局重申,絕不讓隊員受到任何言語侮辱或肢體挑釁,若民眾逾越紅線,絕不寬貸。
今年8月蘇姓隊員在八德區廣興路段執勤收運垃圾時,1名年輕男子提著垃圾袋詢問隊員「可以幫我丟嗎」,隊員示意請男子自行丟進垃圾車,男子丟完後出言三字經並抱怨「不會幫我丟喔」,整段過程全被密錄器拍下。
蘇男不甘被公然侮辱,一氣之下告上法院,希望循司法途徑捍衛自身尊嚴。本月5日桃園地方法院少年法庭開庭,法官當庭要求邱男須向蘇男正式道歉,並賠償1萬2000元,雙方達成和解,邱男及監護人還要到法院上法律輔導課程,加強法治教育。
環保局表示,每位清潔隊員在工作崗位上都相當認真盡責,絕不允許隊員受到任何言語侮辱或肢體挑釁,如果民眾逾越這條紅線,絕對依法追究到底,絕不寬貸;若有服務不周之處,也請民眾能循正常管道申訴,理性提出建議,環保局一定會虛心檢討改進,符合市民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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