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高雄女警追拒檢車騎上國道 確認值勤中暫不開罰
高雄女警取締違規拒檢車輛時,因追逐騎上國道引發討論。林園警分局指出,員警值勤依規可不受標誌、標線號限制,國道警表示,此案符合阻卻違規要件,暫不舉發。
高雄市警察局林園分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交通分隊女警昨天上午10時許執行取締交通違規勤務,行經大寮區鳳林二路與市道188線時,發現一輛自小客車違規闖紅燈、轉彎未打方向燈,行車搖晃等。但這輛車卻拒檢,由88快速道路往國道行駛規避攔查。女警迫不得已跟著騎上國道攔查,畫面曝光後引發討論。
對此,林園分局表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和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員警執行公務時可不受標誌、標線號限制,員警鳴笛開啟警示燈攔查,合乎法律規定。此外,拒檢車輛將依不服稽查取締、闖紅燈、未打方向燈逕行舉發,最高可罰新台幣3萬9000元,也將主動通知車主到案說明。
國道公路警察局一開始表示,若有用路人檢舉,必將依規定受理,並在確認影像內容後判定違規態樣,據以製單舉發。但因目前仍無民眾檢舉,尚無製單法源依據。
經與高市警方聯繫後,國道警表示,因林園分局主動檢附相關資料佐證,證明此案確實符合阻卻違規要件,因此暫不予舉發。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