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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4項違規 罰單長到拖地!荷包最慘恐失血1萬5
上周五(26日),王姓男子騎著改裝機車在新北市中和區成功路,中和交通分隊警員見該車未依規定裝設後視鏡,上前攔查,不料攔檢卻查出除未依規定裝設後視鏡外,還有未裝設防燙蓋、變更車身顏色、引擎進氣改裝為直吸式節流閥等4項違規。
王男表示該車為友人所有,警方依該車未依規定裝設後視鏡、未裝設防燙蓋、變更車身顏色等3項違規,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分別可處新台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另引擎進氣改裝為直吸式節流閥部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可處新台幣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罰鍰。
警方共舉發4項違規,由於製單一式三聯,一聯將寄予車主,其餘兩聯為後端處理程序使用,但因為電子罰單太長,還拖到地上引起網友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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