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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多處瘀傷...10歲童在兒虐重症機構被不當照顧 高市府:開除行為人
高雄某市立醫院附設重症兒虐長期照護專責機構,發生護理師及照護員拍打10歲院童臉部,導致該院童右下眼瞼瘀青的虐童事件,高雄市政府今晚表示,經查本案是單一事件,2名行為人已違反兒少法,將依法嚴懲6萬至60萬元,其中1名護理師因為事證確鑿,已在5月4日被市立醫院開除,衛生局將針對機構負責人追究管理責任,進行懲處。
高雄市社會局表示,被害院童今年3月29日因有呼吸道症狀,機構主動轉診該院童原診治醫院治療,醫師發現院童的右下眼瞼、左胸前及右膝瘀傷有輕微瘀傷,懷疑有不當照顧行為,依法通報社會局。
社會局隨即針對本案主動進行調查,並調閱2月份及3月份的監視器畫面檢視完畢,發現共有3名護理師及照護員,疑有不當照顧之行為、數次拍打被害院童的臉部,社會局立即召開專家研商會議,認定其中1行為人的程度尚未達違法,但另2名行為人被發現在不同的日期拍打被害院童臉部,情節嚴重,已違反兒少法,將依法嚴懲6萬至60萬元。
事發當下,某市立醫院立即成立調查小組,並邀請2位兒少照護專家共同調查,並立即評估該住宿型長照機構所有孩童的身心狀況,確認本案為單一事件;院方立即糾正當事人行為且將相關涉案人員調離服務單位。
社會局說,其中1名護理師因事證確鑿,經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以違反護理人員法第35條規定,處以停業4個月的處分,後經某市立醫院召開人審會審議,在5月4日被開除。
社會局表示,此案社會局未通知檢方,但檢方透過家暴保護資訊系統,主動展開偵辦。高市府社會局長謝琍琍也已主動致電地檢署深入調查釐清。衛生局並針對機構負責人追究管理責任,進行懲處,要求醫院就此事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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