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檢舉汽車沒禮讓行人 北市警因「這原因」認定不舉發
車輛禮讓行人觀念逐漸獲駕駛重視,孰料有民眾日前檢舉一輛休旅車,未禮讓行人過斑馬線,卻被警方回覆「不舉發」,對此,轄區中正第二分局指出,檢舉影片行人有明顯示意車輛先行動作,才認定不舉發。雖然行人合意車輛先通過,但警方強調,近16天取締「路口不禮讓行人」違規共179件,較去年增加143件,呼籲駕駛人守法。
中正第二分局指出,有民眾上月底檢舉,一輛白色休旅車沒禮讓走斑馬線的行人,且距離前進方向3個枕木紋距離,警方查看檢舉影片發現,該行人已揮手向車輛示意先行,為行人禮讓車輛先行合意行為,有舉發爭議,考量民眾檢舉案件成立與否,涉及當事人是否被處以罰鍰,影響權益重大,因此認定不舉發。
中正第二分局表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汽車行近路口,不論有無劃設行人穿越道及設立交通管制號誌,均應減速慢行,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因此車輛行經路口都應多加注意,同時行人也要遵守「停、看、聽」準則,不擅自穿越車道、闖紅燈。
中正第二分局說,本月積極配合警政署「全國同步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針對「路口不停讓行人」、「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線、標誌、號誌停車再開」及「取締道路障礙」等違規行為加強取締,統計從5月1日至16日,共取締1326件,較去年同期增加1155件。
中正第二分局說,近16日取締1326件,包括路口不禮讓行人179件、人行道違規停車1102件、非號誌路口未依標線停車再開7件、取締道路障礙38件;而去年同期有171件,包括路口不禮讓行人36件、人行道違規停車126件、非號誌路口未依標線停車再開0件、取締道路障礙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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