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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節放蜂炮垃圾丟車底 引火警燒毀2車被起訴
高雄陳姓男子去年中秋節傍晚在大馬路放蜂炮,卻將放完的蜂炮當垃圾,丟在路邊轎車車底,害兩輛停在路邊的轎車失火,車頭、車尾個別燒毀,高雄地檢署偵結,今依失火罪嫌起訴他。
去年中秋節晚間6時43分許,前鎮警方接獲通報,指中山四路和鎮海路交叉口有兩輛轎車起火燃燒,警消獲報後到場,火勢迅速撲滅,但兩輛轎車車頭、車尾分別燒毀。
警方在現場發現放完的蜂炮盒,懷疑火警是有人縱火或燃放鞭炮所致,循線查獲當時在現場放炮的陳男到案,陳到案後,坦承當時將放完的蜂炮當垃圾,丟入轎車車底,以為沒事就離開,沒想到卻引發火警。
高雄地檢署偵辦時,檢方根據消防局鑑定報告,確認是未完全熄滅的鞭炮,引燃火勢,受害的羅姓、黃姓車主到案後,稱與陳男無冤無仇,檢方根據兩人證詞,認定陳男沒有毀損動機與犯意,考量他與兩人達成和解,偵結依失火罪起訴,並請法院從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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