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駕撞死婦人 嘉義首件適用國民法官法案件
國民法官新制上路,嘉義縣東石鄉19日發生張姓男子涉嫌酒駕撞死機車騎士,由於是故意行為因而發生死人結果,這起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成為嘉義地區首件適用國民法官法案件。
檢警表示,春節連假前一天、19日晚間7時29分,48歲張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嘉義縣東石鄉166縣道4公里處,與機車發生車禍事故,45歲騎士鄭姓婦人當場倒地不起,緊急送醫急救後,因傷重宣告不治。
警方對涉嫌肇事的張男進行酒測,酒測值高達0.89毫克;檢警20日會同法醫相驗,死者鄭婦頭部重創、全身多處骨折,死因為創傷性休克;檢方複訊後,諭令以新台幣5萬元交保。
嘉義地檢署今天表示,根據國民法官法規定,故意行為因而發生死亡結果是屬於國民法官法適用的案件,因此,這起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案件為嘉義地區首例符合國民法官法案件。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