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一公所課長疑偷冰箱食物挨告 辯稱幫忙清冰箱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一名課長被指控偷竊員工放置在辦公室冰箱內的私人食物,員工告竊盜罪,並指出報案後課長與她丈夫多次開車跟蹤,活在恐懼中。警方證實已受理報案函辦;鄉公所表示,尊重靜待警方調查結果,視結果如何再決定是否懲處。課長解釋,是幫同仁清冰箱,否認有偷竊及跟蹤行為。
光復鄉公所有公所員工指稱,在10月時,團購的拿破崙派、自己帶的午餐肉圓、水餃冰在冰箱,突然不翼而飛,原本以為是有人不小心拿錯,經詢問後確認無人誤拿,調閱監視器才發現是課長拿走,憤而報警。
根據報案公所員工提供監視器畫面,見到課長邊走邊東張西望再進入辦公室,過了一會手拿一袋東西並用外套遮掩;另個畫面則是課長小跑步進入室內,再迅速到停車場,手上疑似拿著物品。
報案員工表示,沒想到在報案後,除了遭到主管施壓,課長還找地方仕紳關說,想要息事寧人,並威脅不會讓自己好過,甚至發現課長與她的丈夫多次開車跟蹤,造成身心受創,活在恐懼之中。課長則否認到底。
鳳林警分局表示,上月有接獲報案,也做完筆錄,以竊盜罪行將課長函送偵辦。該課長在做筆錄時,稱覺得冰箱東西太多才會拿去丟棄,否認有偷竊行為;至於被害人並無報案遭恐嚇、跟蹤,後續會依法處置。
鄉公所不具名員工說,以前大家都可以使用冰箱冷藏自己的東西,事件發生後,課長就要求要冰跟公務有關的物品,私人的東西不要冰,似乎塑造成員工先冰私人的東西有錯在先,有避重就輕的感覺,認為這不合理。
光復鄉公所表示,該案進入司法程序,尊重警方調查結果,再視情況是否要懲處。照理來說冰箱是總務人員管理,以前會定期發公告清理冰箱過期食品,未來將研擬管理規則,讓大家方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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