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養保育類豬鼻龜死亡沒報備 新北動保處裁罰1萬元
保育類野生動物品種多,民眾多對野保法規定認知不明,一不小心就會誤觸法網。新北動保處查核保育類動物,截至11月20日計查核101件,其中有2件違規情事,包括登記飼養保育類動物,動物逃逸及飼養保育類動物死亡,動保處分別依法裁罰2萬及1萬元。
新北動保處指出,野保法明定,保育類野生動物不得騷擾、虐待、買賣、陳列、展示、繁殖、持有及輸出入等,動保處依照野保法查核保育類野生動物飼養登記,凡於公告前持有保育類野生動物須向動保處登記,持有登記卡,方得飼養,且飼主應善盡飼主義務,若保育類野生動物逸失,應通報動保處協助圍捕;若保育類野生動物死亡,應請獸醫師解剖後出具解剖書,詳列死亡原因,並在死亡內30日起送交動保處。
三重區孫姓巿民飼養保育類動物三線潮龜、巨型側頸龜各1隻。動保處日前查核,飼養人表示,三線潮龜及巨型側頸龜已脫逃許久,由於未依野保法規定,自行或報請當地主管機關協助圍捕,違法事實明確,動保處依違反野保法第37條、第51條第8款規定裁罰各1萬;另外,三重區陳姓巿民飼養1隻豬鼻龜,死亡時未依規於30日期限內,請獸醫師解剖開立死亡證明書送交動保處備查,動保處依違反野保法第38條及第51條第9款規定裁罰1萬。
動保處呼籲,保育野生動物為尊重愛護大自然的表現,共同推動保育野生動物的行動,飼養或持有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應依規定辦理登記,且不得隨意釋放,以維護自然生態。如有需要可至動保處官網,下載「新北市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登記異動申請表」。
民眾若有保育類動物飼養疑義可上農委會林務局網站(https://reurl.cc/10GpWY)查詢,或發現有違法騷擾保育類野生動物之行為,可撥打新北市政府1999專線或撥打(02)2959-6353通報動保處派員前往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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