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走在斑馬線上卻遭撞 桃園肇事駕駛最高可罰3600元
桃園市中壢區69歲蘇姓女子2人結伴12月2日晚上走路行經青埔特區的公園路二段與永能路口時,黃姓男子駕駛休旅車左轉該路口,未減速直接撞上蘇女,致使翻滾倒地,蘇女手、腳擦挫傷送醫無大礙,網友將車禍影片PO網,連日引起網友熱議。
警方表示,46歲黃姓男子12月2日晚上,駕駛休旅車從中壢區青埔往洽溪方向行駛,他從永能路左轉公園路二段路口,因未減速禮讓行人,當場撞上正在穿越人行道的蘇女與親友2人,蘇女親友緊急跳開,蘇女來不及當場被撞翻滾兩圈,造成手、腳擦挫傷送醫治療,幸無大礙。
網友將該車禍PO到臉書社群後,引起網友熱議批評,網友說,「看到(該車禍)令人很生氣」、「司機根本沒在看路」,有有網友說,「這種開車技術也上路」,也有北漂現在住中壢的網友說,中壢開車習慣不會禮讓行人,他過馬路曾好幾次差點被撞。青埔居民說,該路口常發生車禍,請相關單位重視。
警方表示,經對黃男進行酒測,檢出酒測值0,該起路車撞人行道穿越行人車禍,警方進一步調查肇事原因,若查明黃男轉彎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處1200至36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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