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10歲女童過馬路遭撞死 家屬PO臉書求監視器要真相
桃園中壢昨傍晚發生10歲陳姓女童欲由行穿線過馬路,遭右轉的遊覽車撞上,又被另一輛轎車輾壓,傷重送醫不治。女童家屬也在臉書PO文尋求協助,因家屬友人到場詢問遊覽車司機,對方竟然說他沒撞到,且未等到警察到場就離開,因此希望能有更多的監視器影像,能讓他們釐清真相。
昨傍晚5時43分許,54歲的吳姓遊覽車司機,沿吉林北路右轉文中路往交流道方向行駛,不慎碰撞穿越人行道的女童,女童倒地後,遭63歲的曾姓轎車駕駛輾壓,到院前已無生命跡象,而吳男未等警方到場後便肇事逃逸,2駕駛最後酒測值皆為0,警詢後吳男依過失致死及肇事逃逸2罪嫌,曾男則依過失致死罪嫌,送往桃園地檢署偵辦,詳細肇事原因,警方將調閱相關資料後,再釐清相關肇事責任。
女童家屬表示,個性開朗的女童平時就會跟同學一同走路回家,昨天下午5時30分上完課後輔導課程,由媽媽友人接送,但因友人晚到,女童便自行回家,怎料過馬路時竟發生憾事。
校方指出,校方第一時間得知就有給予協助,因昨天是周五,因此同學大多還不知情,目前整起車禍已進入司法程序,將等待真相結果。學校今天有召開緊急應變會議,已積極連絡專業單位,給學生做心理安撫,全校的老師及家長將善盡責任,守護學生安全。
女童家屬也PO臉書希望能協尋監視器畫面,因女童先被右轉遊覽車撞倒,又被同為的右轉的轎車撞到於車下,由於遊覽車很高,監視器死角拍不到當時二次輾壓在女童身上的轎車情況,而遊覽車已移動,轎車行車記錄器又剛好故障,所以沒有辦法看到車禍當時現場狀況,只能看到遊覽車第一次撞擊時的畫面,因此希望有行車記錄器畫面,需要一個真相。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