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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女開車衝撞警機車拒捕 苗警50分鐘後小路甕中捉鱉
34歲郭姓女子昨天中午在苗栗市涉嫌毀損、竊盜,警方據報攔截圍捕,她開車兩度涉嫌衝撞警用機車,還好員警及時跳開未受傷。警方50分鐘後在頭屋鄉明德水庫小路當場逮捕她。
苗栗警察分局昨天中午12點左右接獲報案,苗栗市監理站附近的社區發生轎車後視鏡遭毀損,及佛堂內聚寶盆竊案,員警趕赴現場,根據報案車號,發現郭女開車,郭女拒絕攔停,開車高速逃逸。
警方場在周邊道路搜索,不久文山警察派出所警員劉尚豪騎車在西山公墓內發現郭女的車子,下車準備盤查,郭女沒有停車,涉嫌衝撞警車逃逸,劉尚豪跳車未遭受波及。劉尚豪緊接著聯繫攔截圍捕,郭女再次駕車折返,涉嫌再次衝撞警車衝撞逃逸。
警方出動5個警網搜尋,案發50分鐘後,頭屋警察分駐所警員吳光文、劉仲恩,在頭屋鄉市區台13線(尖豐公路)再次發現郭女的車子,經沿路追緝。郭女開車進入明德水庫的無尾小路,因無路可逃,被吳文光、劉仲恩制伏逮捕。警詢後依竊盜、毀損及妨害公務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苗栗分局指出,全案能迅速破案關鍵,在於被害人能在發現受害時,記住嫌疑人車輛車號及特徵,提供警方查緝,警方始能在第一時間掌握竊嫌人車,也呼籲民眾發現犯罪時,能將相關涉案人車等特徵牢記,及時提供警方查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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