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訊要作家刪文語音紀錄被曝光 曾格爾引個資法留言嗆告
登山女子曾格爾在被媒體報出與人夫偷情一事後受到關注,登山作家「御風泊客」早在該事件前即在臉書上質疑她的登頂紀錄,未料這兩天卻收到曾格爾以臉書語音私訊要求刪文;在「御風泊客」主動曝光曾的語音紀錄後,今(26)日再度在臉書上發現曾格爾親自留言,表示未經她同意的語音紀錄被曝光「已經違法」。
「御風泊客」表示,早在八月發布於臉書、質疑曾格爾登山紀錄的文章,近日收到曾格爾以語音訊息要求刪文的回應,從曝光的語音訊息中,曾格爾以該文章受到贊助商的質疑,要求他下架文章。
曾格爾在語音訊息中並批評「果果(登山家呂忠翰)」和「三條魚(登山家詹喬愉)」,認為很多人看到文章後,「會很懷疑我跟他們兩人到底有什麼差別,我跟果果的差別就是他的恢復期比較慢,所以他凍傷、一年就只能爬一座,但是他14座的贊助商都有了,所以他不用在乎別人怎麼說」。
曾格爾並稱:「三條魚是這樣,三條魚現在我跟她兩個人都沒有足夠的經費,然後她只有在3000以下是比較OK、是比較有在做訓練的而已,她在8000以上、台灣根本就沒有這樣子的環境」。曾格爾為求刪文總共私訊了「御風泊客」4段語音。
該語音訊息被「御風泊客」在臉書曝光後,親自在該篇文章下留言表示:「把未經我同意私底下的對話紀錄公開出來,已經違法!」她並舉出個資法第41條內容:「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違反第六條第一項、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一條限制國際傳輸之命令或處分,足生損害於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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