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影/北捷色狼!新店男手扶梯偷拍裙底風光 彎腰伸手犯行全被錄
新北市吳姓男子日前在台北捷運松山新店線大坪林站偷拍女生裙底,被人發現後立刻衝上手扶梯,奔出捷運出入口變裝騎車逃逸,警方獲報循線通知到案說明,他辯稱「是在看地上硬幣」,矢口否認偷拍,惟監視器畫面明顯拍到他身體異常舉動、頻頻回頭,警詢後依妨害秘密罪嫌送辦。
警方9月29日凌晨0點多獲報,台北捷運大坪林站發生偷拍情事,然而犯嫌經熱心民眾大喝、揭穿,已逃逸無蹤,立刻調閱監視器畫面釐清他身分,確認涉嫌人吳男(31歲)在搭乘手扶梯時,異常彎腰、伸手,手機拿在手上偷拍女子裙底風光。
警方擴大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發現吳男奔出捷運站出口,快速跑進小巷內消失,接著變裝、跳上機車逃逸,經車牌比對,通知他限時到案說明。
吳男前天到案,至派出所做筆錄,矢口否認偷拍一事,辯稱「當時看到手扶梯上有硬幣,才會彎腰、伸手」,警問為什麼要逃跑?他想了一下,回答「因為被民眾誤會偷拍,太緊張才會下意識逃走」。警方不採信他說詞,蒐集相關事證後,依妨害秘密罪嫌將他函送法辦。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