稚女不幸溺水臥床2年不治 父親坦承過失致死獲緩刑
邱姓男子前年5月間帶9歲兒子及6歲女兒回台南魚塭工寮玩,邱男到工寮前整理芒果,疏於照顧子女在魚塭戲水,女兒不幸溺水,經急救後在護理之家臥床近2年,4月因昏迷送醫不治,邱男自責不已,也有負擔看護費用,台南地院認他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6月,緩刑2年。
檢警調查,前年5月31日下午1時30分許,邱男疏未注意,讓一對子女在深約成人胸口魚塭自行玩水,自己則至附近處理芒果,而未緊隨看顧2人,後因他呼叫女兒卻無人應答,前往查看,才發現女兒已不幸溺水,將她救上岸後送往麻豆新樓醫院,隨後轉至成大醫院急救,出院後轉送至護理之家照護。
然而,女兒因溺水窒息長期臥床,致生缺氧性腦病變合併肺炎,今年4月23日因昏迷且無心跳呼吸,經送往麻豆新樓醫院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邱男說,當天帶小孩回他住的魚塭工寮,魚塭旁有種芒果,他將芒果拿去工寮前面,小孩說天氣熱想玩水,他想說在旁邊而已,女兒跟兒子一起玩,他就走到遠一點去分芒果,後來因為他叫小孩名字時只有兒子回應,他沒有聽到女兒聲音就趕回去看,發現女兒已經在水裡漂著,他就跳下去把她抱起來急救送醫。
他表示,魚塭的水是雨水累積,深度約到成人胸口,他以為子女只在旁邊坐著玩潑水,他很自責沒有照顧好自己兒女。他就過失致死罪嫌認罪。
死者的哥哥說,當時他們在玩水,爸爸去看芒果,從他們的位子看得到爸爸,他那時在整理芒果;他當時先閉氣下水,妹妹看到也跟著做,後來她漂離岸邊,他以為她只是在閉氣,就沒有馬上跟爸爸說,後來爸爸叫他有回答,妹妹沒有,爸爸就過來並下水查看。
台南地院審酌,照顧及保護、養育未成年子女為父母的天職,邱男本應謹慎小心照護在魚塭玩水、年僅6歲的女兒,並隨時注意其人身安全,卻疏於注意照護,致女兒溺水腦幹受損昏迷,送往護理之家照護將近2年,仍因缺氧性腦病變合併肺炎死亡。
惟念邱男坦承過失致死刑責,母親也證述當事人很自責,女兒在護理之家照護期間,也有負擔看護費用,並未逃避責任,犯後態度尚佳,兼衡邱男身為被害人父親,因過失致女兒死亡,精神上也受有莫大痛苦。法官認他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6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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