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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犯酒駕載友上路 卻因後座未戴安全帽而遭逮
高雄58歲黃姓男子涉嫌毒品、傷害、不能安全駕駛三罪遭通緝,昨天酒駕又騎車載著59歲朱姓友人要前往醫院的途中,因朱男未戴安全帽遭警方攔查,黃男通緝身分依因露餡,還因酒測超標,再加一條公共危險罪遭警移送。
據了解,黃男為橋頭人,因犯下毒品、傷害、不能安全駕駛3罪遭橋頭地檢署及高雄地方法院通緝;昨天下午4時27分許,騎車載著未戴安全帽的朱男行經阿蓮區中正路巷口時,當場遭巡邏員警攔查。
警方在盤查過程中,不僅發現黃男的通緝身分,還發現黃酒駕酒測值每公升0.32毫克,此外,員警更發現,這是他十年內犯下第4次酒駕。
警詢後,將黃男依毒品、傷害、不能安全駕駛三罪依法逮捕歸案,及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另靠發無照駕駛、機車駕駛人酒駕同座乘客處罰、機車駕駛人附載乘客未帶安全帽。
警方表示,由於黃男十年內第4次酒駕,違反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5條第3項規定,須面對9萬元以上罰鍰、吊扣牌照2年、吊銷駕照、公布照片姓名等罪責。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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