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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校長開車載毛小孩放風遭拍照檢舉 警方罰3千元
嘉義縣張姓退休校長日前開車載毛小孩,出外放風,行經民雄鄉路上,因狗狗鑽車窗探頭透氣,遭人錄影拍照檢舉,被民雄警分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裝載貨物未穩妥處罰3000元,張姓退休校長以自身遭遇臉書貼文,提醒家有毛小孩民眾開車出外要注意。
張姓退休校長說,「這樣的檢舉照片3000元,真好賺!之前鄰居提醒我,可惜已來不及,早被拍了!PO出來,提醒大家!」網友紛紛為校長打抱不平說,「小狗算貨物?真是搶錢,討厭的正義魔人」。
縣警局交通隊說,動物在交通法規認定屬物品,如發生事故受傷以毀損、損壞論處,動物搭乘車輛屬裝載貨物 (物品)行為,如未善加約束,視其行為態樣,依交通道路管理處罰條例第29條「裝載貨物超過規定寬度,或第30條第1項第7款「載運貨物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舉發,兩項均處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
警方說,養寵物安排毛小孩專屬位子,千萬要注意,不要讓牠們探出窗外,如果要開窗讓狗狗透氣,要加裝防護網或安全背帶才不會造成危險。有網友分享如何安全載毛小孩開窗兜風,不要將窗戶打開太大」、幫毛小孩綁安全帶,勾在胸背帶上,要開窗讓狗兒吹風,旁邊要有人抱著,不要讓牠身體超過窗外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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