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安開跑 桃園警一晚取締19件酒駕
桃園市交警大隊指出,「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舊稱春安工作)昨晚10時開跑,雖然立法院作昨天才三讀通過酒駕罰則加重條文,但當晚仍取締酒後駕車19件,其中違反超過酒測值每公升0.25毫克、涉公共危險罪者有12件,其中龍潭更有一件酒駕傷人事故。
交大表示,春節期間「聚餐小酌不酒駕、喝酒平安找代駕」,依過往經驗,秋後入冬 11月至次年3月間,屬酒駕肇事死亡案件之高峰期,切勿存有僥倖心態,酒駕車肇事害人害己,得不償失。
交大也提醒,酒精在人體殘留時間因個人體質、代謝而有所不同,有些民眾晚上聚餐喝酒,以為睡一覺後應該沒問題就開車,結果酒測後酒精濃度仍可能超標,提醒前一天有喝酒的話,隔天仍應注意是否宿醉避免酒駕。
桃園警方從本月1日至22日擴大執行冬季防制酒後駕車工作,共取締酒後駕車495件,其中移送法辦有349件、拒絕酒測17件,較去年同期422件取締件數增加73件、移送法辦增加40件、拒絕酒測也增加11件。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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