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幹了!制度、環境消磨熱情 高市警所長辭職當律師
「我不幹了!」從小立志當警察的郭晏甫,4年前警大畢業後從巡官當到所長,日前他選擇辭職,退下所長身分轉行當律師。郭不諱言職場環境與制度,消磨了他的熱血與鬥志,現在他在台南一家律師事務所實習,期許自己在不同角色上,繼續伸張正義,「至少現在的我,很開心」。
26歲的郭晏甫,從小就將警職列為志向,高中成績高人一等的他,畢業後順利考取警大法律系;一心熱血從警的郭晏甫,2017年畢業分發至高雄市分局擔任基層巡官,從繁雜的業務工作開啟他的警察人生。
只是工作期間,郭晏甫發現警察雖然在社會有著特殊地位,卻不是討喜的工作,曾親睹會勘現場,主管對著民代彎腰賠不是,行政機關內,警察似乎也矮別人一階,職場環境讓他停下腳步思考,更想成為專業法律人。
本來就對司法事務有興趣的他,把握下班後的空閒時間加緊閱讀,入夜後挑燈夜戰,念到凌晨是常態,一心逼著自己一定要考上,最後,他的努力有了收穫,隔年考取律師資格;只是,有了律師資格,他也像許多人一樣,面臨現職、轉職的抉擇。
郭晏甫說,從警一直都是他的志願,除了每月8、9萬的高薪,還有服務人群的成就感「這種工作哪裡找?」朋友、學長也曾勸他「26歲當律師,太年輕了」,當律師還是繼續從警,是他一直面臨的抉擇。
警大畢業後最低服務年限需滿4年,今年11月,郭晏甫任官滿4年,他選擇告別高中選擇的志願轉任律師,他也不諱言,環境跟制度是讓他離開警職的主因。
郭晏甫說,警察制度看中績效管理,有數字才代表有在工作,開會先看有沒有數字被檢討,但績效高是代表亂還是治安好?疫情期間,許多非警察主管的業務丟到同仁手中,輔助角色變成主導者,執行公權力不被尊重,被打被罵只能默默忍受。
他說,社會對警察期望很大,常見同仁犯了錯,主管受連帶懲處;轄區碰到事情,即便休假,遠在天邊還是要奔回派出所處理,時間與工作等同綁在一起,辦宣導活動缺經費,大、小主管放下身段拉贊助「彎腰人情在,但碰到事情呢?」累積下來,當初的熱血與鬥志也會消磨殆盡。
郭晏甫說,從一個穩定的圈子,跨入不同領域,有時就是需要衝動,如果現在不做,以後要再出去早已失去動力。現在他在台南一家律師事務所實習,從執法者轉成辯護士,角色不同,但還是秉持高中那分初心,繼續伸張正義,「至少現在的我,很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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