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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欠罰款14萬不繳 警查封名車要家屬1小時內繳清
苗栗縣陳姓男子多次被查獲持有、施用第三、四級毒品,累計裁處共4筆14萬元罰鍰,但他都不繳納,苗栗縣刑警大隊日前清查發現他名下有一輛BMW名車且維護良好,前天會同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人員前往對方住處查封車輛時,家屬懇求勿執行強制執行程序,還迅速在1小時內到銀行繳納罰鍰,清償陳男所有欠款,全案順利完成追繳作業。
苗栗縣警局刑警大隊清查未繳納持有施用第三、四級毒品罰鍰義務人,發現轄內毒品人口陳姓男子從2012年起染上吸食第三、四級毒品惡習,被警方多次查獲並經裁罰在案,但對方蓄意積欠毒品罰鍰4筆共14萬多元。
警方查出陳姓男子雖無薪資所得,但名下登記有一輛BMW房車,刑大派員到車籍地查訪,發現車子外觀、性能都維護良好,仍具相當價值;為免此類裁罰對象惡意脫產藉以規避、積欠罰鍰,因此主動聯繫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人員規劃強制執行事宜,計畫查扣對方名車,拍賣清償罰鍰。
刑警大隊23日派員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人員前往這名義務人住處查封車輛時,在場家屬一再懇求勿執行強制執行程序,並迅速於1小時內前往銀行繳納罰鍰,清償陳男名下所有欠款,全案經新竹分署人員確認無誤,順利完成追繳作業。
縣警局表示,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持有或施用第三、四級毒品者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應接受毒品危害講習,如未參加講習又拒絕補上課,依法可另處5000元怠金;未依規定繳納罰鍰者將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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