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路人注意!桃園再增3路段科技執法 11月15日正式取締
桃園市車流量大,為維護用路安全及秩序,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選定5處易肇事路段增設「路口多功能科技執法設備」,專責取締闖紅燈、超速,及未依標誌、標線指示行駛,其中平鎮區2處10月啟用已開出615件至少73萬8000元罰單,15日下周一桃園、中壢及大園等3處也將正式展開取締。
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指出,平鎮區2處路口多功能科技執法設備,分別設置在「中豐路一段166號前」及「台66線快速道路24K+160處」,專責取締闖紅燈、超速,10月1日正式啟用,截至10月31日已經取締違規615件,累計至少開出73萬8000元罰單。
警方說,另外3處科技執法分別設置在「桃園區文中路與大興西路三段路口」、「中壢區中華路與自強一路路口」以及「大園區中正東路與橫湳路口」,3處均取締闖紅燈、超速外,桃園區、中壢區這2處設備還新增偵測「未依標誌、標線指示行駛」功能。
警方指出,桃園、中壢及大園3處科技執法,從11月1日到11日的宣導期間,已經偵測違規2122件,並同步在11月15日起正式執法取締。
警方解釋,「不依標誌、標線指示行駛」違規偵測功能,主要是取締「直行車輛占用轉彎車道」或「轉彎不依規定」等違規行為,呼籲駕駛依標線行駛,別跟荷包過不去。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闖紅燈、紅燈右轉分別處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超速、嚴重超速,各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
另外,轉彎或變換車道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處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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