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師女學生車內燒炭1死 校方認接獲檢舉師生戀
嘉義市1間中學34歲連姓男老師、16歲張姓高二女學生今天下午倒臥在東石漁人碼頭停車場的休旅車內,少女送醫宣告不治,男師救回但生命徵象仍不穩定,車內還有燒炭器具;雙方關係引發議論,該校的校長表示,有接獲檢舉疑有師生戀,但在校內看不出兩人有異狀。
據了解,未婚的連姓男子教授理科,在嘉義1間中學兼課多年,同時於補習班教課,張姓少女也就讀同校,並曾於補習班短暫上課,針對兩人如何產生相關連結、是否相約自殺等,校方與警方都深入釐清中。
由於張姓少女的家屬因昨晚等不到她回家,也音訊全無,趕緊向警方報案失蹤,當下透露知道她好像有「感情上問題」,但並未說出對象;少女家屬現已於朴子警分局製作筆錄,警方預計明天報請檢方相驗。
據調查,張姓少女昨天上午跟家人表示要去嘉市中山路1間咖啡店「做報告」,家人直到昨深夜10點多不見她蹤影,警方調閱手機基地台發現她疑到嘉縣東石鄉,先通報緊急協尋,今上午員警向店家調閱監視器,發現少女昨上午9點50分至10點之間,於咖啡店搭上1輛租賃的休旅車,行駛82東西向快速道路往海區,今上午該車輛到東石某超市,買木炭、火種的。
張姓少女家屬依警方調查,循線找到東石漁人碼頭停車場,發現少女及男師倒臥休旅車內,嘉縣消防局及海巡人員趕抵先於停車場地上CPR,再送醫急救,少女約下午2點40分許就宣告不治;警方也於租來的休旅車內,發現酒精、木炭等物,初步排除其他外力介入。
該校校長表示,日前有接獲檢舉有師生戀,校方還在介入調查中,沒想到就發生意外,連姓老師因沒有教導女學生的班級,在校內看不出異狀,需深入釐清兩人關係。
曾任嘉義地檢署檢察官的律師王振名說,若老師跟女學生約定要一起自殺,而著手進行,即便雙方合意,老師幫忙或教唆一起尋死,恐涉刑法275條加工自殺罪嫌,假設女學生沒有死意卻遭下藥、燒炭等,老師更涉殺人罪嫌,都須進一步勘驗案發之前兩人對話、少女體內毒藥物反應;另,老師載走少女脫離家庭,也可能涉和誘或略誘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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